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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

2024-04-18 11:05:42 148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现就做好青浦区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有序推进。各幼儿园根据本区入园工作要求,结合园所实际,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简章,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实施一网通办,方便家长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坚持规范操作。秉持依法依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各公办园的招生班级数、班额数应按《青浦区2024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若因现实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执行的,幼儿园须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及相对应的街镇主管部门核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民办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审定的班级数及学额数。

(三)坚持公开公正。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民办幼儿园应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具体信息,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须报教育局审核备案。民办幼儿园可做办园成效宣传,但要确保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向幼儿家长作出有悖政策的任何承诺。

(四)坚持因地制宜。公办幼儿园在优先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区域和园所资源配置情况,按照来沪人员所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情况、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对能坚持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残疾幼儿,应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至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园。

二、入园对象与条件

(一)入园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入园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4月30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各镇遇到以上情况,由镇社发科和幼儿园共同协商统筹安置。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青浦区实验幼儿园入园条件

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

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电脑摇号由公证处人员进行公证,并接受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街道居委、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

三、入园工作程序

2024年青浦区学前教育招生采用先市级登记、后区级报名的方式。

(一)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可电话咨询、提前预约后,就近至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或指定登记点(悦盈路2号,69225018)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信息登记的地点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联。

信息登记成功后,将无法在信息登记阶段进行修改。确因特殊情况需修改或未登记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修改或补登记。

(二)简章发布

各园的招生简章在区教育局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简章须注明园所概况、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招生区域、人数、咨询电话与网上报名日期、补充验证日期等信息。

(三)网上报名

适龄幼儿家长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的“各区报名”,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完善报名信息,并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提交报名(公、民办只可报名一类)。

报名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点击“报名公办”选择园所报名。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青浦区实验幼儿园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入园报名平台,选择学区内公办幼儿园报名。

报名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点击“报名民办”。(网上不含园所选择,可根据招生公告电话自主咨询。)

(四)材料验证

报名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各公办幼儿园将在网上验证报名信息。

报名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各民办幼儿园招生条件、验证指定时间与要求,自主联系园所进行网上验证材料。

确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和验证,以及未能按期提交报名信息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幼儿园线下补充验证。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幼儿监护人对入园报名平台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五)通知发放

各幼儿园根据报名验证的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设定的招生条件依次录取,按规定时间节点分批发放入园通知书。

四、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6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政策、入园报名流程、入园政策问答、城区学区示意图、相关街镇学区分布、招生计划(幼儿园性质、级别、招生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2.4月20日或21日,各公办幼儿园组织园所开放日活动,家长可关注各幼儿园的公众号了解活动开放时间。

3.4月22日-29日,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4.5月7日,全区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5.5月9日-14日,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6.5月15日,实验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同时实验幼儿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7.5月21日下午1时,实验幼儿园准时开始电脑摇号;5月22日、23日,经电脑摇号未被实验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重新选择学区内幼儿园报名。

8.5月24日,其他公办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9.5月25日、26日,公办幼儿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10.5月9日-5月31日,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验证。

11.6月22日,公办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7月6日,公办幼儿园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12.7月13日,民办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69713936、69225018

电话咨询时间:08:3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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