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领结婚证,孩子就出生了,还能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吗?
2019-11-28 10:30:30 1761
积分政策中有一条,违反计划生育计划,一票否决,无法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不过违反生育政策中,涉及到一些具体政策没有明讲的,就容易绕晕一堆家长。
【案例】刘女士和丈夫是2019年2月份领取的结婚证,不过孩子在2018年11月份已经出生。当时夫妻俩想挑一个好日子,再去领结婚证。所以孩子出生后,拖到2月份才去领结婚证。这种情况,夫妻俩以后能在上海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吗?是否违反计划生育?
【分析】
刘女士和丈夫的这种情况,属于未婚先育。
定义: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孩子已经出生了。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夫妻俩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来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同时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判断标准:结婚登记时间晚于孩子出生证时间。
注意:
很多家长容易混淆未婚先孕和未婚先育的概念。
这里再强调一下。
未婚先孕:父母还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已经怀了孩子。家长只要在孩子出生前领取结婚证,就不影响积分。
未婚先育:孩子已经出生了,父母还没有领取结婚证。违反计划生育,属于一票否决。
政策是如何定义违反计划生育?
(一)未达到法定生育间隔期而生育的;
(二)生育第三个(不含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时是多胞胎;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时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或第三个以上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而生育的;
(四)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三年内不得生育而生育的;
(五)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不再批准其生育而生育的;
(六)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申请批准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