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领结婚证,就怀孕了,还能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吗?
2019-11-28 10:17:57 572
积分政策中有一条,违反计划生育计划,一票否决,无法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不过违反生育政策中,涉及到一些具体政策没有明讲的,就容易绕晕一堆家长。
【案例】李如和丈夫是2018年7月去领的结婚证,但李如在2018年2月份时,就已经查出来,肚子里有孩子。今年,夫妻两人想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但不知道自己还没有结婚,就怀孕的情况,是否能申请办理上海居住证。
【分析】
未婚先孕:还没有领结婚证,女方就怀孕了。现在这种情况比较常见,而且法规没有说未婚先孕是违法行为,因此也没有对未婚先孕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只要李如夫妻俩在孩子出生前,就把结婚证领了,就不影响后面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案例中,李如夫妻在2018年7月份,就领了结婚证,那时候孩子还没有出生,所以他们俩只要符合相应的其它积分条件,就能去申请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
政策是如何定义违反计划生育?
(一)未达到法定生育间隔期而生育的;
(二)生育第三个(不含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时是多胞胎;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时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或第三个以上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而生育的;
(四)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三年内不得生育而生育的;
(五)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不再批准其生育而生育的;
(六)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申请批准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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