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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沪外地子女2020上海转学政策最全攻略!

2020-11-30 10:18:48 7674

原来在外地读书,现在跟父母一起来了上海,如何转学?

在上海想要转学究竟需要怎么操作呢?要满足哪些条件,又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申请转学的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1. 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 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不可转学的情况


情况1:同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能转学


同区内的公办学校之间,是不允许转学的,比如说你在杨浦的公办A校,要转到杨浦的公办B校,就不行。不过,上海的浦东新区特别大,比如说从浦东的滴水湖一下子搬到外高桥了,还是同区,但相当于市区跨了几个区了,这种情况需要咨询教育局。


情况2:本市高中不能转学


本市的高中一般不允许转学,只允许跨省的迁入和迁出。高中如果可以转学,那么中考的公平性就会受到极大的质疑。


情况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能转学


学生因为在学校里闹事,受了处分的时间段是不能转学的。


情况4:公办学生已入学后不能再转入民办


公办学生已经录取公办学校后,原则上不能再转入民办学校,当然,民办学校都是选拔的,如果当时没考上,现在读到一半让你转进去,是无法操作的。不过,有插班名额的情况是个例外,但是这个几率极小,难度也极大。


转学所需材料


一、上海市内转学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学生成长记录册;

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二、非上海市学校转入上海学校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转学基本流程


义务教育小学阶段:


第1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第2步: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第3步: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第4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5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第6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虹口区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2020年虹口区寒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转学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办理流程:

1.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信息表。

2.学生家长持申请材料到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转学登记。

3.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学生家长根据通知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四、办理时间:

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

2020年2月10日-2月14日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联系电话:65210617




普陀区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现将普陀区2020年寒假期间中小学转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或相邻街道(镇))可申请本区内转学;

(3)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内查询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其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6)小学五年级、初中九年级不予转学。

二、转学申请材料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信息表上必须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2)最近一学期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成绩报告单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①《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③《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登记地址相同;

(5)父母一方本市户口(再婚家庭)的,还需提供:

①孩子抚养权判决书(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的);

②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③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的上海市投靠类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转入八年级的学生,上述两证均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办出)。

特别提醒:根据现行上海市中考政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参加本市中考需具有三年及以上上海初中学籍,此类学生申请转学请慎重考虑。

三、转学程序

小学 

1、小学转学由各学校直接受理。学校接收转入后,将学生转学信息表与相关证明材料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确认。 

2、区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学,并盖章确认后,学校方可在学籍管理平台发起转学异动。  

四、转学受理时间和地点

1、小学转学受理时间:

2020年1月13日(周一)至1月15日(周三),由各学校将转入学生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2、本区内初中转学受理时间:2020年1月17日(周五)前,各初中将申请转出本校,且在本区范围内转学学生的申请材料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3、外区、外省市初中学生转到本区受理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15日—17日(周三至周五)

受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联系电话:626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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