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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松江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发布,父母及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2020-03-23 15:04:33 1835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 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镇教委、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随迁子女小

学)、教育考试中心、民教服务中心、教育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

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

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 号)《上

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教

育委员会关于 2020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

意见》等政策法规,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

学工作,松江区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

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

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

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松江区教育局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三五”

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

创建要求,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

意见和松江区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

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

义务教育。

( 三 ) 继 续 应 用 “ 上 海 市 义 务 教 育 入 学 报 名 系 统 ”

(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

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

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

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

中心网站、学校网站、“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知》等

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

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

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松江区入

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 45 人、初中班额

不超过 50 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松江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

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

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

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

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

优待对象,根据松江区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20 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 年 9

月 1 日—2014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

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推

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松江

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

2.入学信息登记。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本

区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4 月 8 日—4 月 23

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

童家长在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

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 月 23 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

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

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

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3.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

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

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4 月 26

日—4 月 30 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4 月 26 日—4 月 28 日。

4.公办小学入学方式。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

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区教育资源情况,实行对口入学,统筹兼顾,

合理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适龄儿童,到松江区教育考

试中心进行信息登记,经松江区特教中心完成相关测试、登记等手

续并参加市级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5.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

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4

月 23 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结合本地区

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

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

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

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

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安排

相对就近入学。3 月 20 日,公布《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

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

6.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实施,

《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招生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2020 年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 8 月 10

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

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

〔2018〕5 号)等要求,2020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

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

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 3 年

(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

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7.公办小学验证。5 月 16 日—5 月 17 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

批验证日。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

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

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

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

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

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

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

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

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 月 20 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

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时间为 5 月 30 日—5 月 31 日。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 月 2 日—4 月 13 日,各校有序组织

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

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

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

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市级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

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

直升意愿。4 月 13 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

对、更正及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意愿征求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

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

(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

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

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

(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

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 4 月 13 日。

3.初中入学方式。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

入本校就读六年级,有空额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办纯初中按

照规定学区入学方式入学。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或分校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

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公办初中验证。5 月 16 日—17 日为本区公办初中第一批验

证日。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初中报

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届时,家长须带领

小学毕业生,带好《小升初报名验证告知书》规定的验证材料前往

验证点验证。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参加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时

间为 5 月 30 日—31 日。

6.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

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

相关证件到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

为 8 月 10 日),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松江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统一纳入《松江

区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学校的实

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

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上海松江门

户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

“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

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过松江区

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

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

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 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

不少于 2019 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符合相关

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单列,依据《2020 年松江区义

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实施。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

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实

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松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松江区

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

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

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

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办学特色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

作。4 月 26 日—4 月 28 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

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自愿填报 1

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 1 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5 月 6 日—5 月 8 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

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 1 所民办初中参加电

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 1 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

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松江区教育考

试中心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 月 22 日—4 月 23 日,开展民办

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 月 18 日—5 月 19 日,对报名人数超

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

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本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

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

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松江区教

育局、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

报名系统”。本区于 5 月 20 日—5 月 21 日组织验证。5 月 23 日—5

月 24 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 月 20 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

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 5

月 27 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学生按

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

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

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

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

《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

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

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招生政策问答公布。

松江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

见》

2.《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包

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实施细则等信息。因部分街镇资源补充和调整,2020 年松江区义

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范围会有相应变化。

3.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

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

积和设施设备、图书馆面积和设施设备及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

数量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4.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

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公布学校

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5.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6.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

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

关信息。

3 月 21 日起,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

日 ” 活 动 。 松 江 区 教 育 局 将 在 上 海 松 江 门 户 网 站

(http://www.songjiang.gov.cn)或松江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集中

公布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和开放方式,学校网上“校

园开放日”开放时间不少于 7 天,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

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

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

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

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发放入学通知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

取等工作后,于 8 月 15 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 月 30

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学校向学生家长发

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

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

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学校应向家长告知

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

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指导与监督

松江区教育局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

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

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本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

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开展教育督导

松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程参与、全面督查本区义务教育

阶段的招生工作,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

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并将督查结果

作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监察机制

松江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

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

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

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松江区教

育局制定民办学校招生“三个承诺”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

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

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松江区教

育局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

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

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五)实施“双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以考试(测

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

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

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

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松江区教育

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

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

专项扶持资金。

2021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

由松江区教育局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

作。

上海松江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ongjiang.gov.cn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zsb.sj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57815945 021-57850213

招生监督电话:021-37736350 021-37736304

附件: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0 20 年 3 月 13 日




附件

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3 月 12 日

1.公布《2020 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

见》。

2.公布“2020 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全市民办学校校长视频会议培训。

3 月 13 日 公布《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 月 20 日

公布《2020 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

(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市户籍“人

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民办一贯制学校招生方案等)。

3 月 21 日起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3 月 25 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通。

4 月 2 日—13 日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2.本区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4 月 8 日—23 日 本区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儿童照片。

4 月 13 日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

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3.本区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截止日。

4 月 22 日—23 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4 月 23 日

1.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4 月 26 日—30 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 4 月 30 日)或报

名民办小学(截止到 4 月 28 日)。

5 月 6 日—8 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 月 16 日—17 日

1.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2.划片对口招生的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

5 月 18 日—19 日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 月 20 日—21 日 区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5 月 20 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 月 23 日—24 日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 月 27 日 完成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5 月 30 日—31 日

1.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2.划片对口招生的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8 月 10 日

1.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 月 15 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松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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