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崇明区《上海居住证积分》业务办理操作流程
2020-03-10 13:39:00 2890
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本市人才业务最新指示,就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心居住证积分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所申办事项原需至线下窗口递交的纸质材料,现可通过邮寄、E-mail等形式传递,暂不需至受理窗口递交。疫情结束后操作办法将另行通知。
上海居住证积分业务
01、积分确认(续办)
居住证续签后三个工作日,登录个人账户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系统内审核即可。
02、积分新办
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人事可根据申请人申请积分的条件,参照积分管理系统办事指南
(http://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bszn4.jsp)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清单准备积分申请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自2020年2月10日起不需交至受理点。只需提供如下材料:
学历验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位验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03、人事档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续办),暂缓档案核实。
04、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一、重置个人账号密码: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二、重置单位账号密码: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三、单位注册业务: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四、增加同住人业务:将单位基本材料和配偶与子女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重要提示:请单位人事在邮件中留下手机号码,以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如有疑问可先致电咨询后再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69696988-8113
email地址:cmrctemp@163.com
邮件标题请命名如下:【积分】+【申请人姓名】+【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
邮寄地址: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29号窗口收(推荐EMS)
05、积分通知书打印
打印积分通知单,全部采用在线自助打印:
1、请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查询居住证积分个人信息→点击“打印积分通知书”;
2、或下载“上海人社”手机APP后直接打印。
附件:《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
特此通知
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