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最新规定(2025-2030)
2026-03-10 09:23:42 106
1.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已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境内来沪人员,申领居住证之日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且当月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视作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在沪合法居住证明)、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ps: 符合上述条件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境内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应当提供以下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
(一)居住在本人或者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不动产权证明;
(二)居住在本人或者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三)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在办理条件上有哪些变化?
答:2025年12月1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充分考虑申请人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放宽了该群体办理居住证需“居住登记满半年”的时限要求。明确了已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境内来沪人员,申领《居住证》之日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且当月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视作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也可以申领《居住证》。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