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政策,更懂你!

2025上海最新居转户政策已公布:这个条件,删除了!

2025-12-03 13:08:25 346

11月30号,上海发布了最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新通知出来,哪些出现了变动?对以后的落户申请有影响吗?一起来看一下。


变动:上海居转户申请条件,第五条删除

新政要求: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原政策: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现政策删除了第五条,有刑事犯罪记录,也能正常申请上海户口了吗?

当然不可能,该查还是要查的,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点击查询是否满足落户条件:【上海户口申请条件评定】

点击立即查询

社保隐形条件仍是不变:

1、若以中级职称申请,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纳基数需达到1.3倍;

2、若以2倍社保基数申请,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纳基数需达到2倍。


激励条件无任何变动:

(一)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持证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二)对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五个新城、南北转型地区和崇明生态岛等重点区域予以政策支持。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24〕17号)同时废止。

我已了解,点击【上海户口申请条件评定】查询

我已了解,点击【上海积分申请】

还不了解,点击【咨询客服老师】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添加老师1对1咨询

免费咨询热线

沪ICP备19027869号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1628号4幢1-2层


120积分模拟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