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子女即将就读黄浦区幼儿园的非沪籍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0-01-10 10:55:15 979
目前2020年的招生政策还没有出炉,但每年的招生政策基本变动不是很大,所以上海居住证积分网先以2019年的招生政策进行分析,希望能帮助各位家长提前做好规划。
对于非沪籍家长来说,以下条件是必备的:
上海市居住证,没有不可入园,且居住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幼儿持有
2、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非籍入园顺位:
1、上海居住证 + 上海居住证120积分 + 区内房产
2、上海居住证 + 上海居住证120积分 + 区内租房证明
3、上海居住证 + 上海居住证积分未达120 + 区内房产
4、上海居住证 + 上海居住证积分未达120
部分区会采用“随迁子女积分打分表”,按父母在本区缴纳社保、在本区有住房等条件打分,根据公办幼儿园剩余学额,优先安排分数高的人员子女入学。
以下是黄浦区2019年提出的招生政策:
基本报名条件
可报1所公办园+1所公益性民办园(必选)
注:非沪籍不能报名示范园
a.非沪籍儿童(积分达标)
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为黄浦区)
120积分
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
b.非沪籍儿童(积分未达标)
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为黄浦区)
按“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打分排序入园(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父母稳定居住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居住证磁卡、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2、若在招生区域内有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以及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若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提供直系亲属户籍证明及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4、若父母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积分通知书”,积分通知书上显示的居住地在招生区域内,且注明申请入园儿童本人为同住子女。
二、父母稳定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三、幼儿证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幼儿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四、奖励项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原则上须经相关部门官网验证视作有效)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五、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记证明
小班幼儿需提供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 。
特殊政策要求
1、示范园报名条件
限上海户籍
2、分类报名点
居住证明地址所在街道内1所非师范性公办园
1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