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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6区托班报名条件,外地子女如何入学?

2023-09-06 10:16:40 2363

非沪籍子女如何在上海上托班,只限上海户籍?

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可以吗?

只有居住证怎么办?

要不要持房产证?

16区对外地子女要求各不相同,一起来看看。


一、金山区

非沪籍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外籍:护照。

非本区户籍幼儿:家长携带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房产信息、预防接种卡、上海市居住证、幼儿证件照、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幼儿园审核(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顺序:

幼儿园招生时,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本区户籍幼儿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1)本区户籍幼儿,人户一致,父母双方在本区工作。

(2)本区户籍幼儿,人户一致,父母一方在本区工作。

(3)本区户籍幼儿,人户一致,父母在本市工作。

(4)本区户籍幼儿,人户分离,父母双方在本区工作。

(5)本区户籍幼儿,人户分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

(6)非本区户籍幼儿,持有本学区房产,父母双方在本区工作。

(7)非本区户籍幼儿,持有本学区房产,父母一方在本区工作。

(8)其他情况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二、杨浦区

非本市户籍报名条件:

持有本街道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持有本街道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并能提供本街道住宅类房产证(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持有港、澳、台、外籍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父母一方持有本街道户籍或本街道住宅类房产证(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录取方式:

经教育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数不超过计划数时,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数超过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录取并选择愿意接受协调的将统筹安排进入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统筹不分街道。


三、奉贤区

外省市户籍需提供材料:

1、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2、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或能证明幼儿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

3、幼儿应持有本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幼儿父母一方应持有本区《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需提供积分通知书;

5、幼儿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须连续满3年);

6、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幼儿父母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

7、幼儿预防接种证。

(说明:材料4、材料5须为同一人,幼儿和家长的各类证件居住地址须一致,积分通知书上需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


四、青浦区

公办托班:婴幼儿本人需有青浦区户籍,托额有限的情况下,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幼儿园托班有余额的,由幼儿园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民办托班:招生区域不限。


五、黄浦区

2023招生政策

公办幼儿园托班优先考虑2020年9月1日-2021年2月28日出生的规定区域户籍幼儿。

部分民办托儿所招收范围放宽至2022年4月30日出生。各园所具体登记条件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园所入托需求登记公告为准。

以永安路幼儿园为例:

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可进行登记:

1、幼儿本人持豫园街道户籍。

2、持有豫园街道内有效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3、幼儿及父母持有豫园街道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幼儿及父母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豫园街道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六、浦东新区

非沪籍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域)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并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域合法居住证明。

2、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七、徐汇区

招生对象

公办园招生: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具体录取条件与登记办法详见各园所招生简章,能否录取视登记人数和园所实际托额情况而定。


八、长宁区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具体情况看各目标园招生信息。


九、普陀区

2023年招生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十、静安区

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的本区户籍幼儿,可向招生范围内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托儿所申请入托登记。

录取方式:

各园根据资源配置情况,原则上采用自主招生或“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办法。


十一、虹口区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托班适龄幼儿,有入托需求的,可查看《2023年虹口区托班招生计划和范围》。具体托班招生信息详见托儿所及相关幼儿园的《招生告示》。


十二、闵行区

外省市户籍幼儿及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若积分已达标,还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若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还需其户口簿连续页。


十三、宝山区

2020年9月1日至 2021年8月31日出生(满2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十四、嘉定区

一般招收满24个月(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适龄幼儿。


十五、松江区

十六、崇明区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

1、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分值证明(120分)或一年内缴社保累积满六个月的证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2、适龄幼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及适龄幼儿本人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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