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取得的职称,如何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上海?
2023-03-22 10:15:12 418
根据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规定,职称申请120积分,最高分值:14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15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3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6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0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0分;
不会计算自己的120积分,可直接小程序测算:
7年居转户职称落户上海条件第四条:
在本市被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但会有很多人问:
之前在外省市或央企评定了中级职称,后因工作调动到上海,现在可以参评高级职称了,那么之前评定的中级职称还需要进行复核吗?如果需要复核,应该去哪里申请复核?走怎样的流程?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项相关规定:
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注意:居住证持证前,需要工作经历和职称评审地一致。如果上海工作,外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不能用于积分、落户。
根据《关于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1〕213号),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一)按照国家职称管理相关规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
(二)本市已实施只聘不评的职称系列(专业)和层级;
(三)本市暂无条件评审,需委托国家相关部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
(四)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而取得的职称;
(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互认的职称;
(六)军队转业干部调入本市或在本市自主择业的,其在部队取得的职称;
(七)国家另有规定的。
因此,如果来到上海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那么他在外省市央企评定的中级职称,只要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就可由现在的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