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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地址变更了怎么办

2023-01-12 09:42:04 1563

居住证持证人的居住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解答: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也可通过随申办线上申请居住登记住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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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

申请表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住所证明

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①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③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其他材料

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提供相应补充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2)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1.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

3.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费用标准

证件工本费20元

办理时限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提交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公安派出所。

(2)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3)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上海市居住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

办理地址

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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