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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闵行区幼儿园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2022-06-23 09:07:32 628

持有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实际居住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等)的变动(登记)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之前、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

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对口报名条件(简称“对口报名条件”)

户口所在地对口: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居住地对口:

(1)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2)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3)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4)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及民办三级幼儿园报名条件(简称“民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1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的本市户籍幼儿。

2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3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本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报名对象

小班幼儿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包括在园托班幼儿),并且已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编号的幼儿。

中班插班转园幼儿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大班插班转园幼儿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托班幼儿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小班幼儿报名流程

本区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步登记、同步报名、同步验证的方式,主要分为网上信息登记、网上报名、网上验证和录取通知四个阶段。

网上信息登记

2022年6月9日-6月16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成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编号。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依据市级要求。

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7日-7月1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通过闵行区小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区小班报名系统”,按原途径登录市登记系统后点击进入闵行区报名入口,或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闵行区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MH,进入“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搜索“闵行旗舰店”进入“幼儿入园”)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验证

2022年7月9日-7月13日,幼儿园完成第一批网上验证。

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第一批网上验证的幼儿,将自动参加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的第二批网上验证。

对于网上验证遇到问题的,幼儿园可组织幼儿监护人进行现场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录取通知

2022年8月12日,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据区小班报名系统中幼儿入园条件排序情况、幼儿实际报名情况及街镇、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幼儿监护人登录区小班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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