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申办户口十问十答
2021-08-03 08:46:08 658
1、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连续满7年,还是累计满7年?
答: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即累计满84个月。
2、问: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连续满7年,还是累计
满7年?
答: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即累计满
84个月。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
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
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问:如何理解“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
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
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
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
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此外,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4、问:什么是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
答: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5、问:如何理解“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
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答:是指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
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问: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
短至5年,是指哪些地区的哪些岗位?
答:具体地区及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
7、问: 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
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
达到规定标准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
100人及以上。
8、问: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注册地
所在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9、问: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由哪个部门进行初审,需要多长时间?
答: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
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初审不合
格的,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10、问: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由哪个部门进行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
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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