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居住证积分申请: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热门问题及解答
2021-06-30 09:28:05 769
众所周知,个税在居住证积分申请和落户中,至关重要。
办理年度汇算?
对大部分2020年1月至12月固定仅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情况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您也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
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一)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还有可能将会影响您申请以后年度的退税。
哪些情形应当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2.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4.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5.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我如何办理补税?
如果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符合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补税情形的,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及时补缴税款。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现金)、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补缴。
年度汇算时需要补税的,应该在什么期限补缴完毕?
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您需要补税,请您在2021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2.2 年度汇算补税的,有哪些缴税方式?
如果您需要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现金)、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税款。
我如何查询办理进度?
您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了解您的年度汇算办理进度。【手机APP端】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进行查询,或者首页【服务】-【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网页端】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申报查询;顶部菜单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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