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税不匹配,上海居住证积分失败,什么情况?
2019-08-03 13:18:36 1481
居住证积分指标很多,学历可以积分,社保基数也可以积分,一些学历不高的网友,可以通过社保基数积分。通过社保基数积分,个税也需要合理匹配,下面的居住证积分申请案例,申请人员社保基数满足加分条件,但因为个税问题,积分办理失败。
一、申请案例
申请人情况:戴某40岁,全日制大专学历,缴纳社保累计月份为62个月,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
单位申请:2018年10月,戴某公司人事至浦东人才窗口为其提交《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首次办理的申报材料,戴某自己在居住证积分系统中模拟打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计算依据:年龄30分+大专学历50分+5年社保15分+0.8倍以上社保25分=120分。
人才受理:经过信息比对,人才柜台受理人员发现戴某2015年至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全部为0。(2015年后个税一直为0不合理。以2018年5月工资计算,此时平均工资水平社保(1倍)基数为7132,0.8倍工资水平是5706,当时个税起征点为3500,应交个人所得税约为55元)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积分依据,因此社保缴费基数的25分不能计入。这样戴某的积分就不够120分,人才退回戴某的积分申请材料。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的规定,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居住证积分的社保缴费基数的积分依据。
用社保基数加分的朋友,需要注意上面的三个问题,续办积分也需要注意这些问题,有朋友因为上述不对应、不一致的问题,积分续办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