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材料一览
2021-04-27 10:25:37 732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居住登记
1.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集体证明由单位或保卫部门出具 加盖公章!具体的和办事处确认)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物受理中心
居住登记满6个月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1、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 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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