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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人才落户上海所需提供材料一览

2021-03-26 10:09:50 770

科技创新人才落户上海所需提供材料有哪些?


一、创业人才落户上海所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单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投资协议;

2、股东证明(提供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

3、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以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为准);

4、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落户上海所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单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2、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3、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需加盖发票付款方公章);

4、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

5、《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居转户)技术合同统计表》(系统下载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三、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落户上海所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合伙人的,应提供股东证明(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申请人担任高管的,应提供相关职务任职证明。

2、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证明。


四、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落户上海所需提供的材料不需另外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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