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家长关注!2021上海市初中阶段招生报名入学流程一览
2021-03-13 14:12:45 803
上海市教委公布《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政策与2020年保持一致,体现不挑生源、促进优质均衡的导向。据悉,3月25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今年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将积极应用“一网通办”,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多便民服务。
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 月 2 日-4 月 13 日,各区有序组织本市 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 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 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 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 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各区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 直升意愿。4 月 13 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 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 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 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 — 6 —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 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 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 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 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 4 月 13 日。
3、初中入学方式。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初中学校(含 寄宿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 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 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 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 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 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 关证件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 止日期为 8 月 10 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 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 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 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 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民办学校应在各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行 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 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 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 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 少于 2020 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 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 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 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 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 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 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 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2、实施网上报名。
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4 月 26 日-4 月 28 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 1 所民办小 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 1 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 月 6 日-5 月 8 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 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 1 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并可填报 1 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3、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 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各区教育行政部 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 月 19 日-4 月 20 日,开展民办一贯制 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 月 17 日-5 月 18 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 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 件,实施全程录像,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 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 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 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各区可于 5 月 19 日-5 月 20 日组织验证。5 月 23 日-5 月 24 日,安排调剂志愿 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
5 月 20 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 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 5 月 27 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 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 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 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 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 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 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 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